我覺得賀瓏夜夜秀嘲笑陳俊瀚律師身障的部分,代表了一種價值觀,就是金錢至上。
只認流量,只顧地位和權力,道德良知或他人感受這些跟收入增加無關的「價值」,他們不見得願意在乎。
有些人的生命能量只停留在水平移動的程度。他們的全部,就是食物、金錢、權力與性。你跟他說愛或同理心,他不懂,他的生命能量沒有開始垂直移動,他可能骨子裡還是很疑惑,仇恨是一門好生意,所有人都可以被利用,你為什麼不加入他一起賺大錢、快速獲得知名度呢?
這幾年我觀察社群現象,我覺得價值觀近似的人會湊在一起,人數多不能代表什麼。
內在充滿惡意的人,會去外在世界找到充滿暴力和仇恨的教主。你跟他講同理心,他聽不懂,因為在他的生命中沒有被真心關懷或被愛的經驗,他沒有體會過什麼是慈悲。
當生命經驗只有暴力和仇恨的回音,他們看待愛或同理心這些品質,就像看到不存在的外星人。
被炎上的網紅道歉後,可以繼續復出,但價值觀還是沒變。為了賺錢,只要有流量,可以罔顧全台22萬監票人員的付出,造謠說台灣選舉會作票,不顧這個珍貴的制度是多少人犧牲性命或費心爭取換來的。被炎上的網紅爭議越大,對他們的職涯越有幫助,因為大家認識他們了,省下他們幾百萬幾千萬的行銷預算成本,知名度大開又有錢賺,風頭過去後,他們的機會更多,因為社會還是會盲目的肯定有錢的人,集體無意識一天不解,還是會有千千萬萬個賀瓏往這裡衝。
我覺得社會要變好的根本在於「個人」,如果這個人對暴力沒有共鳴,這件事就結束了,他不會去搜尋製造仇恨的節目來娛樂或放鬆,把內在的自己投射到外部的節目或KOL身上尋求認同。
能夠心疼自己身上的苦難,心開始發揮作用,這是很可貴的品質,也是很高貴的品質。當你可以感受自己的痛苦,你也可以同理別人的痛苦,你不會在別人的痛苦上灑鹽。
有錢,不能意味你在你的內在找到了珍貴的東西。
也不意味著你在過一個有情有義的人生。
(同步刊載於江旑珈個人臉書2024/1/25)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