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注宥勝的案件,我覺得此人從頭到尾就是自我,完全不關心受害者們的感受,眼中也沒有對等這件事。甚至在侵害對方的身體自主權後,天王老子般要兩位受害者依照他律師給的模擬問答,洗出一份對他有利的口供。
✦當林慈惠說出「愛能超越一切」,我們該問:那受害者的痛苦、對異性的信任破裂呢?✦
為什麼,林慈惠不可以用避重就輕的話來粉飾太平?説:「我始終相信,愛,能超越一切」?
如果真的有愛心,會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造成別人的痛苦,甚至受害者可能要花幾年、幾十年去修復你造成的傷口,花上時間、金錢、心力為你的行為付出實質的代價。
可是,為什麼你的惡行,是由別人替你付出代價?
✦當傷害已經造成,請不要用美麗的語言來包裝為自己利益而戰的貪婪意圖✦
「我已悔罪,再給我一個機會利用過去名氣洗白」,為什麼這樣做是不行的?
因為你還沒有先當一個人,就想要當名人。
你沒有想過,當你已經泯滅了人性,權力握在手上,你只會去害更多的人,且缺乏自覺。
✦宥勝事件背後的自戀與權力濫用:當「校園風雲人物」長成了傷人的巨嬰✦
宥勝的內心是非常不健康的。他自認從小到大自己是校園風雲人物,交往的學姊學妹都愛他,他認為世界該繞著自己轉,所有人該為他的慾望來服務。
佛洛伊德撰寫與「自戀」相關的論文,發明出「嬰兒陛下」一詞。
如果當名人的副作用,是以為自己可以對任何平民女性為所欲為,這也太毒了。
✦悔過,不該是通往洗白的通行證✦ ✦當你真心認為自己沒錯,只想重新利用名氣翻身,談「愛」與「機會」只會讓人不寒而慄✦





